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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精選5篇)
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 第一篇
⑴電焊機一、二次接線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
⑵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線
⑶電焊機設備的安裝、修理必須有電工進行,焊機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焊工不得隨意拆修焊接設備。
⑷焊工推送閘刀時,不要正對電閘,防止因短路造成的電弧火花燒傷面部、手部、,必要時應戴絕緣手套。
⑸電焊鉗應有可靠的絕緣。在容器焊接時,不允許用簡易的無絕緣焊鉗,防止電焊鉗等焊件發生短路燒毀電焊機或發生其它意外。焊接完畢后,電焊鉗要放在可靠的地方,再切斷電源。
⑹電焊工在施焊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狹小或潮濕的作業環境區內必須穿著干燥的衣服和可靠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鞋不要靠在鋼板上。
⑺更換焊條時,要戴好防護手套,不得用裸露的手直接接觸電焊條或電焊鉗。
⑻電焊用電纜必須絕緣良好,不要把電纜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件上,防止高溫損壞絕緣層,電纜要避免碰撞,磨損。發現破損應立即修好或更換。
⑼電焊工要熟悉和掌握有關預防觸電急救方法等知識,嚴格遵守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 第二篇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
2、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 第三篇
1、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氣乙炔焰焊(割)作業安全必須做到:
(1)焊接作業工具要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控制閥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器要靈敏有效,氣體軟管耐壓合格、無破損。
(2)氧氣鋼瓶、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靠近熱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用完后必須留有余壓。
(3)中壓乙炔發生器的安全附件要靈敏可靠。
(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生器。
(5)溶解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與明火點應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6)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氣鋼瓶。
3、電弧焊割必須作到:
(1)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2)電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進行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辨認。
(4)在特殊環境和條件下進行焊接(電、氣焊)作業時,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5、在多人作業或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止電弧光刺傷他人眼睛。
8、等離子切割、氬弧焊接等特種作業,應采取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9、焊工必須持證作業。
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 第四篇
電焊作業防火安全管理規定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目的明確電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確保電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
2、適應范圍適應于公司風焊、電焊作業的管理
3、內容
風、電焊工必須熟悉所有風、電焊設備的構造、原理
1、目的
明確電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確保電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
2、適應范圍
適應于公司風焊、電焊作業的管理
3、內容
風、電焊工必須熟悉所有風、電焊設備的構造、原理,嚴格遵守焊工防火安全規程,無證不準獨立作業。
凡離開正常固定焊接作業位置進行焊接作業的,必須嚴格按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執行。
燒焊前必須徹底清除周圍易燃雜物,對附近固定的易燃結構設施,應用不燃板遮蓋封閉,安放滅火器,確保防火安全。
燒焊作業完成后,要認真檢查四周是否遺留火種、焊接工件是否冷卻,確無火險隱患才許離開;特別是高空燒焊作業時,更要徹底清除場地的易燃雜物,并派專人監督防止火星飛濺引燃其它物件。
不準在有壓力的容器、管道或帶電設備上動火,不準在剛涂過油、漆的結構或設備上動火,凡在汽車(油箱有油)任何部位焊接,必須拆除油箱或放清油箱的汽油,并在油箱灌滿水后才準許焊接。
凡有易燃易爆的氣體、液體、粉塵、花毛的場所,未經批準不準動火或燒焊。
凡沒有經過清洗、排氣處理、清除危險的貯存過易燃、可燃液體及其它易燃物的容器不準燒焊。
燒焊作業著火點與乙炔、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離;乙炔瓶與氧氣瓶應保持5米的安全距離,并應安裝回火器,各種氣瓶應有護攔固定。
電焊機的二次接線要良好,嚴禁在機臺架及各種管道上搭接,有毛病及損壞的焊接工具、設備不準使用,必須立即報檢。
電焊機需拉接電源時,應由電工負責,其它人員不準亂拉亂接電線電源,禁止將裸導線直接插入插座。
焊接作業現場,應合理配備滅火器材。
電焊機操作安全范文 第五篇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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